随州市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随州市住建局决定从2021年8月25日起,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1月
二、整治重点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三、举报投诉渠道
举报电话
中心城区:0722-3318120 /0722-3222759
广 水 市: 0722-6299596
随 县: 0722-333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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