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一男子侥幸胆大二次酒驾 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农村地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又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人刘某,目前刘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6月24日,刘某以为中午交警休息了又是乡村小路自认为很安全,聚会饮酒后驾驶鄂SFX***小型轿车回家,13时57分行驶至洪山镇寺山村居委会变电站路段,遇民警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呼吸酒精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员刘某曾于2019年4月24日因酒后驾车被中队查获并处罚过,此次属再次饮酒驾驶。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的,通常都会记住教训,可刘某确不知悔改,抱着侥幸胆大心理二次酒驾,刘某因二次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吊销,并处行政拘留5日,最终落得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遵守交规,远离酒驾,珍爱生命,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随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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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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