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派出所迅速为群众找回丢失手机
4月13日,随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盗窃他人财物违法行为人。2021年2月25日13时,家住随县安居镇的肖某到洪山派出所报警称,有人捡了自己的手机后在洪山消费过,我是从安居家中赶过来的。肖某反映,2021年2月16日他在长岗镇大洪山景区游玩时不慎将自己的手机遗失,手机只设置了简单的锁屏密码,微信和支付宝等并未设置密码。肖某立即购买新手机并补办电话卡,在重新登录微信和支付宝账号后,发现有人用自己上网支付宝和微信分别在2月17日,2月18日在洪山镇镇内及随州一超市消费过多次,共计1200余元。
根据当事人肖某提供的微信、支付宝消费记录,民警逐条查询消费轨迹,查询到第一笔消费记录在洪山镇某加油站,随即调取该加油站监控视频,发现了嫌疑人驾驶黑色轿车以及初步了解嫌疑人体貌特征。随后民警调取加油站监控视频及加油站消费记录初步固定证据,再根据第二笔、第三笔消费记录显示的信息,民警到洪山镇某超市调取监控视频和查看超市消费记录及对超市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发现均系一人使用肖某手机微信、支付宝消费。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通过查询违法人员驾驶车辆信息锁定了违法人员周某。
2月26日,民警依法传唤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责令周某归还当事人手机及损失财物。周某交代,捡到的手机设置有锁屏密码,他尝试破解密码,在多次尝试后输入123456手机屏幕锁被打开,看到微信、支付宝余额还有钱,便起了贪念拿着手机支付宝、微信付款二维码到加油站、超市消费。在大量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报随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周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民警提警#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给手机设置安全密码,手机中的各类支付软件也要设置支付密码(密码不要过于简单),避免手机丢失后钱财被盗刷。
(平安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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