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樵夫 发表于 2021-4-19 16:46

居委会里小事

4月19日上午9时左右邓女士带着一位年近90的老人的相关证件,到解放路112号九曲湾居委会办理高龄人口登记,办事人员在查看了证件后,说明要身份证、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复印件各三份。邓女士看到办事人员的办公桌上有复印机就请办事员帮忙复印一下,办事员说要收复印费九元。邓女士认为几块钱的小事就同意了。办完手续后,邓女士一想不对,“我帮忙跑腿、垫钱,没有收据,怎么向老人开口要钱呢?”。于是就要办事员开个收据,办事员一听就说算了,复印费九元免了。对此网友们有什么看法?

城镇樵夫 发表于 2021-4-19 16:59

反映事实真相是公民的合法权力,而对事件的处理则是单位领导的权力,它将充分的显示单位领导的立场、态度和信誉。

qd212 发表于 2021-4-20 09:40

人家不给你用复印机,让你自己提供复印件,你去外面复印还不是要出钱?
已经给你免费了,你该感谢才是,又发出来是想维权吗?
免费了你还质问人家,要是收了你的钱,那不更会没完没了?
看到你是个狠人,所以工作人员感激的给你免费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居委会里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