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鑫子 发表于 2020-10-27 16:37

扬言报复社会!!随州一女子从“受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10月25日,随州市曾都区东城一女子任某蓉因涉及绿谷资产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非法集资诈骗与民众产生纠纷,在7个微信群中征集炸药,扬言要炸毁某地政府机关,民警现场传唤时,任某蓉对办案民警撒泼,咬伤民警膝盖。





图 |犯罪嫌疑人任某蓉

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某社区妇女任某蓉此前曾在绿谷资产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后该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任某蓉不堪自身钱财被骗和此前投资人追要投资款项,产生报复社会心理。




图 |任某蓉在某微信群散播恐怖言论

10月24日,任某蓉利用手机在7个微信群中发布恐怖言论,并征集炸药,扬言要炸毁某地政府机关,意图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曾都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前往处警,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任某蓉口头传唤至曾都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任某蓉情绪激动,出警民警耐心劝导任某蓉,但其拒不配合并对民警拳打脚踢、吐口水。在民警将其带离过程中,任某蓉突然弯腰将经侦支队民警沈波膝盖咬住不放,同时撒泼撕扯蹬踹上前劝阻的出警民警,严重妨害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民警遂即将任某蓉强制带离。


图 |民警沈波在执行公务时被任某蓉咬伤

目前,任某蓉因涉嫌参与非法集资诈骗、涉嫌发布恐怖言论、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相关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民警提醒:

在受骗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正当维权,
切不可采取非正当手段甚至极端行为,
让自己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一个违法者。

来源:平安随州

黑夜祥子 发表于 2020-10-27 22:18

可怜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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