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0-7-27 17:09

随州一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刑事立案调查

办案民警排查走访,查看分析监控视频,紧密追踪,最终锁定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并将肇事司机绳之以法。近日,公安交警随县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抓获肇事嫌疑人陈某。

6月12日8时36分,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110指令称:在G346国道环潭柳林河路段,一行人被不明车辆撞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该中队中队长瞿联伏迅速带领值班民警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发现,现场除伤者和一把雨伞、一把铁锹外无任何散落物。警立即配合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进行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民警在雨伞表面发现,有疑是车辆红色油漆,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开展调查。经走访附近居民获悉事发时有一辆红色三轮车经过。

十天后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大量排查走访、研判分析、信息比对等系列缜密侦查,终于锁定嫌疑对象陈某,人车俱获。

后经鉴定比对,肇事三轮车与事发时被撞行人的雨伞上遗留的红色油漆相吻合。在一系列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肇事者陈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原来,陈某撞人后害怕担责赔偿,趁着雨天四周无人,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目前,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抱侥幸心理逃逸,应立即报警并对现场伤者进行救护,选择逃逸将第一时间失去对事故伤者的救护机会,还会加重自己的法律后果,带来牢狱之灾,得不偿失!(戴玉平李月仙)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无敌小壮壮 发表于 2020-7-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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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二月 发表于 2020-7-31 16:27

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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