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御山墅不让业主停车,强卖车位,我们只能集体维权!
御山墅从2018年6月12日起小区直接不让我们所有车辆进入停车场,原因就是我们没有买地下车位(一个车位定价10-12万),我们业主找物业、开发商,没人理睬! 物业有什么资格不让我们停车? 无奈之下我们小区业主,只能集体抵制强卖车位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这种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人防车位是占用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开发的停车位,属于国防资产,理论上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关于转移人防车位产权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有钱买那么好的房子,买那么豪的车,还在乎一个车位的钱?
随州网第一杠精“某某人”,基本上是全体网友的共识,而“某某人”还不自知,不知收敛,迟早……嗯,后面我就不说了
遇山鼠,这个名字就骚别扭。:lol 大尾巴狼 发表于 2018-10-20 21:04
有些业主对相关法规一知半解就喜欢扯个闲皮。我这么跟你说吧,无论你们闹的结果怎样,想免费停车是不可能的 ...
你拿到过车位产权证吗?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这个小区的业主还是很团结的{:11_655:} 有些业主对相关法规一知半解就喜欢扯个闲皮。我这么跟你说吧,无论你们闹的结果怎样,想免费停车是不可能的。
地下停车位,有产权的停车位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原则,可以出售给业主,业主也能获得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不是产权人,但负责改造,建成后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开展租赁业务。
地下车位原则上说是人防工程,允许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是绝对不允许卖的! 大堰坡 发表于 2018-10-20 18:26
谁叫你停车?,爱停不停,一群逗B的小丑。
狗比,
居然有警车披着横幅,这个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但幕后有大人物有股份或有保护伞,这事就难于解决了。
开发商钻钱眼了
警车奏搞过去了啊
隨州热闹非常不一样
声势浩大还有警车参与了! yutu 发表于 2018-10-20 13:55
地下车位原则上说是人防工程,允许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是绝对不允许卖的!
不卖,换个名字“长租”又如何呢?
支援! 支持
张奔 发表于 2018-10-20 17:26
有钱买那么好的房子,买那么豪的车,还在乎一个车位的钱?
怎么学到跟大堰坡样
警车参与维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