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岸新城物业公司车位没停车要缴费,真牛逼!管理部门无人管,投诉无门啊
2011年买房时一起买的车位,约定车位按年交管理费360元,17年1月也被强制交费400元,今年1月到期后车子无法进入车位,现在要停车需补交1-3月未停车期间费用,物业公司说收多少由他们定。经了解,小区业主都曾被强制收费。本人就此事向消费者协会12315反映,工作人员说管不了,让找房产局;找到房产局,房产局说由物价局管,让去找物价局。到底哪能管管啊!!!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8-3-13 12:28
关键是物业这一块,有法律意义上的主管部门吗?
法律意义上的主管部门是房管局物管科
这就是相关部门,需要的时候毫无帮助,不需要的时候四处宣传。 动物园真的很热闹,好玩。
这事在随州是没人管的,交费多少可以双方协商。 我是幺幺 发表于 2018-3-13 10:02
这就是相关部门,需要的时候毫无帮助,不需要的时候四处宣传。
关键是物业这一块,有法律意义上的主管部门吗?
大堰坡 发表于 2018-3-13 10:43
动物园真的很热闹,好玩。
你这家伙就会隔岸观火,作壁上观!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李总理说让老百姓办事只进一家门,你这是进了很多家啊,我也想知道谁能解决 相关部门就会推诿
管理者不管的理由
12315答复:消费者协会只处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唉,看来我还算不上消费者;
房产局物业科:这是物业公司乱收费,归物价局管。-------唉,不知道物业科管物业公司什么!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8-3-13 12:29
你这家伙就会隔岸观火,作壁上观!
没办法,自找的,又不是我叫他们去的,明知那是个坑,还他妈的往里钻
没听人家说,进人家门由人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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