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支支招
我是开店做生意的,在去年的六月份看中一家门面从甲某那转租了下来,花了十万块钱(含半年的房租),而这间门面是甲某从乙某手里租的,乙某又是租的某单位的。在七月份我们的店开业了,结果在八月份的时候隔壁店的人跟我们说单位的门面要回收上去(隔壁的也是租的单位的门面),说是要我们十二月份搬走,我们都没搬到现在我们都撑着不搬,上面的人就说不搬的话就要给我们停水停电的,我们租了这门面才半年的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搬走,租的时候乙某还和我们说保证两三年内不会和我们涨房租的,现在这样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你这个事儿干的不漂亮!你从别人那儿转租可以但你必须得领过房东这关吧!毕竟有转让费等乱七八糟的!合同中涉及到假如房东收房子转让费等细节问题该谁承担装修怎么赔偿…都是要白纸黑字写进去的!不然你就算生意火爆了一年半载结果这么一闹腾时间白瞎了还动摇了一颗热情似火的上进心!吃一堑长一智吧
这还不好办?你要收房子的人不要找你,谁和他们单位签的合同就要单位找谁。这样的话单位就要找乙,乙再找甲,甲来找你这时候你就拿合同和甲说话,违约金和门店装修损失费,一个个的跟甲算。反正就是一句话,别人叫你搬你就是不搬,除非是跟你签转租合同的甲来让你搬你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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