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查处涉鞭案件情况通报
2月19日晚上21:48分许,一群众举报称:曾都区东方工业品公司住宅区(舜井道)院内及该住宅区西单元四楼西居民家里有人燃放烟花(儿童玩的),院内地面上燃放的有鱼雷烟花。
市禁鞭办、曾都区禁鞭办、东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燃放烟花行为属实。
市禁鞭办要求:要于2月20日上午11:00前请曾都区禁鞭办督促东城派出所对燃放行为人罚款1000元,对东城办事处处罚2000元、对烈山社区处罚2000元,东城办事处和烈山社区处罚款于正月初七上午10:00到市禁鞭办交处罚款。
同时,提请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倒查追责。
在此,要求各地、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管委会、社区、村要引以为戒,强化宣传和巡查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儿童玩的烟花、擦炮的源头清查整治查处和收缴。
随州市禁鞭办
2018年2月19日
(来源:随州市禁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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