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法规面前无强弱,谁违规,谁负责
我刚刚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新闻。大意是说: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一辆小车直接撞飞。交警判电动车全责。电动车车主不但要负担自己的医药费,他还要负责小车的维修费。以前两轮在小车面前就是“弱势群体”,交警一般判定两轮车主次责或免责。哈哈!这次交警这样判责,我在心里不禁要给交警点32个赞。
法规面前无强弱,谁违规,谁负责。
这是时代的改变、观念的更新、法制的进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法制的精神! 钗待时飞 发表于 2017-9-25 11:59
电动车闯红灯出车祸,这次我觉得交警判得太公平了。
随州的交警不会这么判的!一准机动车全责!
按事实判决,有警示效果 随州人太缺乏交通意识、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乱闯、不分红绿灯,希望交警部门整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有有能力跟没能力 违反交通规则出了事,我觉得活该。或者叫死于无知。 前几天的报道
其实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骑车人占少数,特别行人闯红灯占多数、应该健全交通规则、行人闯红灯罚款、才能有效制止、
一定要搞慢点
这个判定的标准也包含了那个电动车是超标电动车,所以可以认定是机动车,而不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了事故,判它全责,妥妥的!当然是没有争议的,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不出事故还好,一出事故,超标电动车车辆鉴定必然是机动车,同样需要有行车证,驾驶证,保险什么的,所以,建议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车主也要办理各种手续后再上路!
为什么发生了车祸,你还要哈哈呢? 这种情况在我随可能么?
沿河大道 发表于 2017-9-25 11:33
为什么发生了车祸,你还要哈哈呢?
电动车闯红灯出车祸,这次我觉得交警判得太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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