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帮我看下这判决合理吗
事情是这样的,村里死人了,东家找大班子头,大班子头找我亲戚,农村的大家都知道,像白喜事别人找都是互相免费帮忙的,做事的那天下午,大班子一行人上山挖坑,因墓穴边有树碍事,东家找了一把油据,让大班子中的一人李某据树,不知道怎么回事,油据响了之后,拿在手中,把站在旁边的亲戚的脸给据了,在医院花了不少钱,其中大部分是亲戚垫付的,东家和李某为责任划分不愿意出钱,无奈亲戚只好请律师上诉殷店法庭,法庭判东家百分之四十责任,李某百分之三十的责任,亲戚百分之三十责任,自己的脸被别人据了,还要负责任,亲戚很无奈,也很愤怒,伤人的和被伤害的人同等责任,有懂这方面的人,给个建议, 因为你亲戚不是小孩子。他有行为意识?在明知道电锯危险他还往里凑不知道避让。所以才自己担30%的责任。明白了吧举报件按信访件办或信访件按举报件办谁能说清? 你应该把判决书发上来,上面写明了判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有理!做事东家要付多点,毕竟别是帮做事而产生的意外,再说你明知道在锯树还不站远点,其又占了部分责任。
啊啦啦 发表于 2017-9-22 12:17
因为你亲戚不是小孩子。他有行为意识?在明知道电锯危险他还往里凑不知道避让。所以才自己担30%的责任。明 ...
不是他往里凑,是据树的人没拿好,油据飞了,加害者与被害者同等责任,这法官脑壳有问题 我觉得东家才叫冤,应该是你和东家各30%,操作者40%才合理 钗待时飞 发表于 2017-9-22 19:48
自己的脸被锯子伤了,还要承担责任,我也想不通。
别人拉锯就要躲开的,不然你凑跟前受了伤自己也要担责
自己的脸被锯子伤了,还要承担责任,我也想不通。
判决不合理 这种事只能和稀泥,谁也不愿意,各自只能自认倒霉。 继续上诉!还你正常的脸!
合理,远离危险设备 帮忙的事怎说,主家也皮了
彼岸花香 发表于 2017-9-22 13:25
这种事只能和稀泥,谁也不愿意,各自只能自认倒霉。
出交通事故有谁愿意,只要没违法,你见过被撞者与司机同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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