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 发表于 2017-9-16 10:18

酒后侥幸开车上路,路遇随州高警查你没商量

9月13日下午15时许,随州交警高速大队民警在麻竹高速公路大洪山东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牌号为鄂S736**的皮卡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该驾驶员谢某身上散发着酒味,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谢某讲,中午他应邀去岳父家拿板栗,席间谢某抹不开岳父的盛情,翁婿对饮,心想下午三、四点路上不会有警察,于是侥幸开车上路回家。现谢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贝贝虎阿福 发表于 2017-9-16 12:16

介是要买几多板栗,要跟老丈人搞几多酒,哈搞别人去气的,么门哦,哈了,和酒不开车,开车不和酒

雨夜停留 发表于 2017-9-16 12:06

这拿板栗付出的代价有点大

何时再相见 发表于 2017-9-16 10:30

不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yutu 发表于 2017-9-16 11:29

这下吃亏了吧。

卓春明 发表于 2017-9-16 11:35

这样的事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司机的岳父也需要判连带责任。

不诚不扰 发表于 2017-9-16 12:20

大洪山东

半生恨雨 发表于 2017-9-16 15:02

喝酒开车反应的确慢一拍
对自己他人都不好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7-9-16 17:08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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