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冒碘盐百吨害人!随州13人被判刑
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并依法对生产销售近百吨假冒碘盐的徐某某等十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徐某某、李万某、赵某与同案人徐某(批捕在逃)为牟取暴利,合伙或单独在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多处民房、废弃学校等场所将工业盐加工成假冒“云鹤牌”食用碘盐(以下简称“假冒碘盐”),再将假冒碘盐分别销售至随县环潭镇、洪山镇、曾都区北郊办事处、湖北省宜城市、广水市等当地多个超市、农资店,尔后再由超市、农资店转卖至餐馆、个人。其中,徐某某生产、销售假冒碘盐共计43.8吨,李万某生产、销售假冒碘盐共计50.4吨,赵某生产假冒碘盐共计19.6吨。
被告人李先某、黄某、刘万某、刘明某、李正某、王某、陈大某、周某、陈建某、魏某等人明知徐某、徐某某等人生产假冒碘盐,为赚取利润,分别为徐某、徐某某等人生产假冒碘盐提供加工、运输、销售、生产场地等便利条件。其中李万某帮忙介绍销售3次,获利3900元;刘万某帮忙运输假冒碘盐3次,获利1200元;黄某多次帮忙卸货及加工假冒碘盐;刘明某销售假冒碘盐4.5吨;李正某销售假冒碘盐4.8吨;王某销售假冒碘盐3.5吨、陈大某销售假冒碘盐4.2吨;周某销售假冒碘盐4.2吨;陈建某为徐某某生产假冒碘盐提供生产场所;魏某为徐某生产假冒碘盐提供生产场所。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十三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不含碘的工业盐加工成假冒碘盐并进行销售,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均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对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曾都区法院)
这样的人渣要祸害多少老百姓!抓住了应该枪毙,判邢太轻了,量邢要是太轻了以后还会有人作案!有多少人吃了工业盐而患癌症啊!请问工业盐收回了多少?又吃了多少啊?
能不能要求重判,加重判
太轻了,不然放他们出来还是会祸害人,至少得判个五年,还要每顿饭都放很多他们生产的盐,让他们自己尝尝 有利可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身陷囹圄。 要他们在服刑期间吃自己的假盐。
量刑太轻了,在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太严重。就是因为违法成本低所以才会出现这么多的食品安全事故。强烈要求国家对这类案件加大量刑基础,让中国的老百姓吃的安心吃的放心。
枪毙
不知道我买了假盐没有,真是害人。
真是利欲熏心!要重判,把牢底坐穿 祸民殃囯,因杀之
判的有点轻,另外让他们几个吃他们生产的盐十年。
这就是寄存器命啦,当斩! 让他们吃自己生产的盐
害死人
食品安全必须用重典,那些害人的伙计不是想赚钱吗?让其人财两空,看他还害人不。这个判得确实太轻。 判轻了应该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生产的盐
应该重判!出售这么多假盐!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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