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之森 发表于 2017-8-24 21:09

香山怡景小区上访诉求

香山怡景小区上访诉求







香山怡景全体业主诉求
业主委员会主任:万小合 13797878649
2017年8月19日



香山怡景小区由随州市世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胡文明投资开发(目前在建楼盘世景一品),于2013年8月31日在随州日报登报宣布房产竣工,并聘请前期物业“随州市心连心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最早是房产市场科李大成担任,最后习主席政策出台后将法人转移给他老婆王金凤管理,在管理的3年内,开发公司的房屋质量问题巨多,物业高收费低服务的管理造成香山怡景小区现在房屋大面积渗水、漏水、墙体开裂、私搭乱建、乱收费现象特别严重。4年里小区部分业主理性维权奔走多个部门递交材料,反映问题都未得到解决,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造成全体业主投诉无门,感到心寒,在当今中国共产党习总书记的领导下不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古话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希望这次有关部门能够积极解决。
以下内容是香山怡景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收集的问题,请有关部门阅读。







目录
一:工程质量
二:小区实际规划与规划图纸不符
三:私搭乱建 破坏公共设施 噪音扰民 油烟扰民
四:地下室归属权
五:世景房地产和心连心物业乱收费
六:世景房地产延期交房,延期办理不动产证,业主上诉,曾都区法院时隔两年后判决不公
七:心连心物业安防措施不到位造成14户业主家里被盗,一直无解决
八:世景房地产开发商不与社区接洽,小区业主户头无法转入社区
九:消防安全隐患








一:工程质量
香山怡景小区2013年8月31日经随州日报刊登交房信息,2015年6月份经综合验收合格,开始办理房产证。短短的3年时间里业主家里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渗水,玻璃起雾;小区整体外墙渗水,路面积水(9号楼前,1-3号楼旁,13号楼前一下大一点的雨就造成积水很深),排水系统不畅不到位(1,2,3,5号楼一层绿化带,10号楼3楼平台,一下雨就造成业主室内受潮和进水),小区业主与2013年底开始找相关部门,找到房子质量监管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后与2016年腊月23日上访到市政府,市政府信访办当天找到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由信访办主任胡坤在主持,会议中强调房子质量解决时间终止在2017年5月1日,不解决由市质安站处罚世景开发公司,可是到2017年8月18日并未彻底解决,世景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是抱着一直拖的态度(开发商想拖到房子质量质保期之后)。而市质安站也未像在信访办会议中指出对世景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处罚。期间我于2017年5月11日又投诉到阳光信访,结果2017年7月19日得到住建委的回复是房子质量隐患修复已经完工,还说回访了几户业主,最后我们通过打电话给业主,业主回答是根本没有的事,从未接到任何电话。而房子漏水,渗水,问题依然存在。我想请问政府领导:你们为老百姓服务,服务在哪?得到业主的投诉,政府施压,结果下面相关部们没有调查凭空在办公室写了调查报告回复,我想问这样做对老百姓负责吗?对政府负责吗?这里恳请政府调查事实真相,责问相关领导,为何综合验收合格才3年的房子这么多质量问题,香山怡景小区的外墙现在成了一个大花脸,而香山怡景又坐落于迎宾大道主干道上,是不是有损随州政府,随州人民的形象?恳请政府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以下我是对住建委关于质量回复报告不同意的详解:
住建委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第一基本情况中调查了解说小区交房时间为2012年8月,但是本小区实际交房为2013年8月31日在随州日报通知交房,而且法院判决书上也是写明2013年8月31日为收房日,请问住建委这个2012年收房日期如何得来?是不是坐在办公室凭空得来的?
处理意见书第二处理情况中第一小条关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市质安站责令是2017年5月15日完成小区所有质量修复问题,否则立案查处,可是开发商到如今还是没有整改完毕,请问质安站对开发商作出查处没?而住建委调查结果显示小区整改工作大部分已经整改完毕,还说有回访记录(7号楼302 10号楼1单元1701),据我业主委员会调查回访记录电话是无中生有,根本没有回访,调查结果中的整改完毕也是空说,到如今住户房屋漏水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到位,小区外墙渗水现象依然存在,涂料脱落一直存在,对于小区玻璃起雾更换,原来小区玻璃是钢化玻璃,更换的玻璃却是普通玻璃,请问住建委如果高层玻璃一旦破裂掉落砸人伤人这个责任谁来负责?飘窗漏水开发商一直没搞,老是找理由说是业主自己装修问题,那么请问全小区的飘窗漏水难道都是业主自己搞的吗?小区1,2,3,5号楼一楼和其他高层三楼平台排水系统一直有问题造成下大雨屋内涨水,开发商是不闻不问,请问住建委
你住这样的房子有何感想?
后附住建委回复的处理意见书
二:小区实际规划与规划图纸不符
       香山怡景小区于2013年8月31日交房时,业主进驻装修感觉与世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宣传售房时规划相差甚远,于是找到规划局要求看香山怡景小区规划图纸,但规划局领导以管理图纸的员工休假为由拒绝我们看图纸。2017年6月份通过后期物业我们拿到了小区规划图纸,发现小区实际规划与现实规划确实差异太大。所以我恳请市政府领导调查,实际规划与现实规划不一样,而且超规划建设3号楼 、5号楼顶楼,为何规划部门会验收合格?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是否罚款就合格?恳请政府为人做主。
三:私搭乱建 破坏公共设施 噪音扰民 油烟扰民
1,私搭乱建:
香山怡景小区私搭乱建的存在完全是开发区城管局领导的纵容下形成的,每次违建业主投诉,开发区城管局领导(黄队,熊局,)过来都是不了了之。几年内多次投诉,多次找城管部门领导(黄队,熊局,孟局)都是得不到有力的解决。为此2017年5月11日投诉到阳光信访,但是到如今还是未得到任何回复。目前小区违建户数达到30多户,主要体现在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3楼平台违规超面积搭棚;7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小区外面门面乱搭乱建,违规堆放,超门面生产,造成道路时常拥堵;6号楼,10号楼,13号楼破坏墙体私开后门,楼道内开门;园区种菜,3楼平台喂鸡,楼顶养鸽子。
由于城管局的执法不力,给我们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恳请市政府严查、督促、执行。
后附违规搭建相关照片
2,破坏公共设施
香山怡景小区公共厕所位于13号楼旁边,是小区内仅有的公共厕所,无良的世景房地产开发商私自拆除改建门面房予以出售,我们找到城管局投诉只得到强制停工,却得不到强制恢复原样。多次要求城管局,但是城管局无动于衷拖拉而过,恳请政府勒令开发商恢复我小区仅有的公共厕所
附图片:
3,噪音扰民:
香山怡景小区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门面被用作铝合金门窗制作,在此期间门面老板不按正常作息时间生产,经常半夜卸货,凌晨开工,给以上楼栋业主制造了噪音,影响小区业主正常休息,制作出来的成品、半成品乱堆乱放,占据道路,给小区出行造成拥堵,业主生命受到威胁。投诉城管执法局还是得不到城管局的执法。恳请政府勒令城管局调查执行,还老百姓一个安静的小区。
4,油烟扰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的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我小区大城小厨餐馆1,为得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允许的情况下装修营业属于违规;2大城小厨餐馆租住房为商住综合楼下面两层建筑,屋内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目前他们排烟系统排放到3楼平台,造成小区内油烟扰民;3,大城小厨餐馆租住房为商住综合楼,本身没有排污管道,他们私自砸墙体将排水管道引向我小区内排污管道中,且一直不清理;4,大城小厨夜间营业,客人娱乐到深夜造成噪音扰民。多次找到城管部门投诉任然推三阻四,不予处理。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取缔。
四:地下室归属权
香山怡景小区业主与世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附件二 已经明确规定地下室属于公共部位的构成部分。
合同附件二内容如下: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1,电梯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的一半
以上合同附件明确规定地下室为业主公共所有,为何交房3年后开发商又强行出售地下室,损害我们业主的公共利益,为何房产局又给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我们业主对此有异议:
1,合同附件二已经明确规定地下室为业主公共部位;如图:
2,业主办理的不动产证分摊面积多达几十平方;如图
3,1号楼-5号楼地下室明确标明为国家防空,为何开发商又能办理产权证?如图:
恳请政府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追根问责!
五:世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心连心物业乱收费
1,开发商收取办证费500元:收房时办证费收据上已经写明预告证、抵押证、他项权证合计500元。可是香山怡景小区在2015年下半年经综合验收合格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又强行收取业主办证费用680元,属于违规,涉及户数114户,金额57000元。投诉到物价部门,房产部门却以时间长,不好调查为由一直拖。恳请政府调查核实。
2,心连心物业公司收取电梯使用费500元:根据物业法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含电梯使用费,可是心连心物业公司强行收取该费用,不缴纳不给业主钥匙,涉及户数157户,金额78500元。
3,有线电视开户费380元:心连心物业公司强行代收此费用,大部分业主并未安装该电视,找到心连心物业公司退款,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涉及户数11户,金额4180元。
4,心连心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心连心物业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退出我香山怡景小区服务,但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却不退还给业主,涉及户数45户,金额67500元。找到房产局,却一直卡在房产局局长那里不予办理,最后才知道心连心物业最早法人代表是李大成(房产市场科领导)注册成立的,最后习主席反腐倡廉政策出来后转移到他老婆王金凤管理,现在公司法人又转给姓叶的在管理。关系真是错综复杂啊!就因为关系老百姓的钱就要不回来吗?恳请市政府按照习主席的反腐倡廉方针追责、问责。还老百姓的血汗钱!
六:世景房地产延期交房,延期办理不动产证,业主上诉,曾都区法院时隔两年后判决不公
香山怡景小区于2013年8月31日在随州日报刊登交房通知,而我们业主与世景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2年8月31日,因此造成了延期交房违约一;违约二业主在收房时必须缴纳办理房产证各项契税,合同中条款规定在交房后90天内办理不动产证否则视为违约,而我小区是在2015年下半年才综合验收合格办理房产证,为此造成办理房产证违约。于是小区43户业主在2015年7月份之前将世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曾都区人民法院,结果曾都区人民法院石继武庭长于2017年4月18日才判决,一个民事诉讼要两年的时间吗?这是否存在法院办案不力?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当年的案件当年判,我们的案件为何拖了两年,而等来的两年宣判结果是开发商延期交房45天,房产证不违约。为此43户业主提出自己的异议:1,判决延期交房45天,这个天数如何得出?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12年8月31日,随州日报刊登交房日期2013年8月31日,法院判决结果天数只有45天。合同延期交房纠结的的焦点是因公共政府事业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也就是说是高压线影响了施工,为什么政府事业的高压线要我们老百姓去承担后果呢?再说我们和开发商签合同这个高压线是事实存在,合同文本也是开发商所列,交房日期也是开发商所写,为什么最终所有的变故要老百姓为之承担? 2,办理房产证不违约?我们的办理房产证的一切费用是收房当日必须缴纳给开发商的,既然我们业主缴纳的办证费用,你开发商必须履行合同90日内办理,可是法院判决依据是我们业主没有提供相关办理不动产证资料,那么我想请问法院,在收房当日办理房产证费用已缴纳,相关手续资料都在开发商那里,什么叫我们不配合?再说,我们诉讼是在2015年上半年,而香山怡景小区综合验收合格时间是2015年下半年,开发商明知道房产证在交房之日后90日内办理不了房产证,为什么还要在我们收房之日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各项费用,否则开发商不会给你办理交房手续,最终开发商违约了,你们法院却判成不违约,这对得起老百姓吗?事后我找到曾都区法院石继武庭长,他告诉我本来准备按正常来判的,但是中院已经在前面判决了一名业主的上诉(因为小区有一名业主何小聪在我们前面去起诉开发商,得到随州两个法院的不同判决,所以不服,现在上诉到省高级法院),我们不能违背中院的判决,因为中院是我们的高一层法院,我们如果掀翻了中院判决,中院颜面何地啊,为此我们不得不按中院的判决书来给你们判决!这是石继武庭长亲口对我所说。现在我想请问政府这样的判决你服吗?就为了中院的颜面就乱判,何以为人民服务?3,既然法院宣判开发商违约45天,那为什么还要我们业主缴纳承担诉讼法?法律不是有规定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为什么开发商败诉却要我们业主承担诉讼费?请问政府这公平吗?合理吗?
后附曾都区法院判决书:
七:心连心物业安防措施不到位造成14户业主家里被盗,一直无解决
心连心物业管理公司进驻香山怡景小区后天天大门大开,任何外来人员随便进出小区,保安从未叫外来人员登记,晚上更没有巡防,为此造成了我小区14户业主家中被盗,相关业主找到物业,物业一直不予负责,将自己的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为此恳请政府领导为这14户业主做主!
八:世景房地产开发商不与社区接洽,小区业主户头无法转入社区
为小区业主户头入社区问题,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但是开发商一直不与社区接洽,造成了我小区业主户头无法入户,小孩上学无法进行。恳请政府请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办理户头入户。
九:消防安全隐患
香山怡景小区消防还存在如下安全隐患未得到处理:
1,消防用水水压半天内自动泄压,
2,地下室无消防水带。
以上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给开发商施压积极解决,生命财产安全无小事,请相关部门解决。
                                       香山怡景小区全体业主诉求
                                                2017年8月19日
后附全体业主签名:
13 / 13

qvbgds 发表于 2017-8-25 14:10

没啥用的,这就是当前中国的国情。老百姓的诉求没人管的

小油条 发表于 2017-8-25 10:11

好评细,有理有据,坐等删帖。

啈冨的温存 发表于 2017-8-25 11:03

楼主去   云上随州Aqq   下面的政务投诉!过几天就会有回复的!这里的只会石沉大海!!!

大漠寒烟 发表于 2017-8-25 10:55

写的很说细,但是估计没得什么用。随州的房地产烂的不能再烂了。

时光不能倒流 发表于 2017-8-27 12:32

有人说你是叼民:lol:lol

一笑误浮尘 发表于 2017-8-27 10:51

没啥说的,祝随州网删帖小编鸡年大吉吧。

虎魄 发表于 2017-8-25 16:00

我们小区也是,物业老板说,整个随州都这样,一句话把我四的!

大堰坡 发表于 2017-8-25 14:29

qvbgds 发表于 2017-8-25 14:10
没啥用的,这就是当前中国的国情。老百姓的诉求没人管的

谁管谁到霉,扯皮的事。你拉我扯的看谁劲大

简单逛个论坛、 发表于 2017-8-25 13:05

为什么我的评论被删了?我 党 真流氓

雨夜停留 发表于 2017-8-25 12:53

随州开发商都是一个样

ucdnfku123 发表于 2017-8-25 10:40

所以说买放心房就要买大品牌的,贵点就贵点,至少闹心少,住着舒心才是重要的

大堰坡 发表于 2017-8-25 10:54

自找的,当初买吋搞莫鼻子人,浪费我流量。'

大佬爷们 发表于 2017-8-25 10:57

完了完了

追云逐雨 发表于 2017-8-25 11:30

随州房产大环境,没办法的,很多小区都是这样。以前的乱象,现在政府无力管.............

城北孤雁 发表于 2017-8-25 12:08

看都没有看完,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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