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南外环一级公路,这回是真的么
关于印发《随州市2017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作者:佚名 日期:2017年06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75 次
随城化办〔2017〕2号
关于印发《随州市2017年国家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现将《随州市2017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随州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随州市2017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20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抓住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创建湖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为目标,坚持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着重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强化新型城镇化特色产业支撑、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等任务,力争在部分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1、认真落实《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绿色通道,全面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完善城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公共就业信息全市联网,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纵深推进大众创业,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实施安居工程,再改造中心城区棚户区5848户;推广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亿元,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户,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做好符合高考条件随迁子女高考服务工作;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50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4万平方米,确保高新区胜利小学秋季开学,云龙小学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随县、广水市、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将劳动年龄段内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定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着力解决农民工流动参保问题;有序实施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逐步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服务;新建2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0家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推进具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或持续在城镇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建成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启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7、完善休闲文体设施,新建桃园公园和中心城区3处小游园,建成100个农村、社区文体广场和60处全民健身工程。广泛开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全民阅读、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住建委,曾都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
8、争取设立城南新区,加快推进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编钟音乐大剧院建设;优化随州高新区布局,完善城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乡统筹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实施道路桥梁工程,启动浪河至何店一级公路、南外环一级公路、文帝大道等道路建设,推进氵厥 水一桥、涢水一桥、桃园大桥等重点桥梁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建设汉东东路、明珠东路等城市干道,畅通聚玉街、花溪巷等城市微循环,在学校、医院、商业区附近配套建设2000个公共停车位。改善公共交通,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建设2处公交首末站。(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曾都区人民政府)
11、实施市政设施工程,启动高铁站前广场建设,推进4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和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积极推进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确保淅河污水处理厂和曾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巩固扩大中央环保督察成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随县、广水市、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改善水环境,推进花溪河渠、东护城河、明珠渠等8条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城东生态补水和西护城河蓄水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加快涢水城市湿地公园、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二期、漂水郊野公园、花溪河公园等建设,新增城市绿地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林业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完成“绿满随州”建设任务,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6、实施便民市场工程,加快随州农副产品物流园二期建设,力争建成烈山、蒋岗、涢水等3个农贸市场,再建成300家小餐饮示范店。(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都区人民政府)
17、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管综合执法,大力开展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占道经营、渣土漏撒、环境卫生等整治行动,开通并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完善城乡治安防控设施,加快A类视频探头建设,中心城区新增300个,覆盖100%的行政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9、继续推进“四化同步”试点镇建设,实施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外侨旅游局,随县、广水市、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区管委会)
20、加快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完成通村(组)公路35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完成3.86万贫困人口农村安全饮水扶贫任务,确保集镇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2、推进“美丽乡村”暨“荆楚派”特色民居建设示范以及省级“宜居村庄”提升工程,加快随南“百里画廊”提档升级和曾都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随县、曾都区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区管委会)
(三)强化特色产业支撑
23、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三权分置”,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试点;壮大食用菌、茶业、蔬菜、优质桃、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农业板块,争创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市、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
24、以创新驱动为引擎,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应用成果转化项目30个以上;引导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大力推进专用汽车、食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5、加快启动擂鼓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力争炎帝故里文化旅游区通过5A验收,大洪山风景区通过景观价值评审,支持随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长岗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镇、洛阳镇生态旅游特色镇建设,实施乡村旅游线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旅游名村,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责任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发改委、市文体新广局,随县、曾都区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区管委会)
26、探索利用“旅游+”、“+旅游”等模式,培育“种养加、销游购”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等农村休闲产业,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支持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网上营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外侨旅游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四)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27、适时开展人地挂钩试点,研究制定随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1_553:}{:1_553:}{:1_545:}{:1_545:}{:1_545:} 什么时候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了 每年必提。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总是纸上谈兵,有关部门还需拿出点实际行动,来为广大老百姓谋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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