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少数民族群众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目标,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市政协团结联谊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存状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委员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一、基本情况
(一)民族成分、人口、分布情况
随州市属少数民族散居区,分散居住着30个少数民族,共3428人。其中:回族2538人、土家族280人、壮族155人、苗族102人、满族60人、蒙古族37人、布依族26人、畲族23人、侗族23人、藏族22人、瑶族22人、黎族21人、佤族20人、傣族20人、彝族16人、维吾尔族15人、白族8人、拉祜族6人、土族6人、哈萨克族6人、朝鲜族5人、仫佬族3人、羌族3人、仡佬族3人、傈僳族2人、景颇族2人、哈尼族1人、水族1人、毛南族1人、阿昌族1人。人口最多的是回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4%;人口最少的民族不足10人,共有13个民族,其中有3个民族只有3人,2个民族只有2人,4个民族只有1人。
其具体分布情况为:
曾都区有22个少数民族,612人。其中回族188人、土家族150人、壮族51人、满族42人、苗族36人、蒙古族26人、傣族19人、佤族19人、藏族18人、侗族14人、瑶族9人、黎族9人、维吾尔族8人、彝族6人、朝鲜族5人、布依族3人、白族2人、畲族2人、仡佬族2人、拉祜族1人、土族1人、仫佬族1人。主要散居在北郊和城区企业及事业单位。
随县有24个少数民族,1516人。其中回族1308人、土家族47人、壮族46人、苗族33人、畲族17人、布依族10人、满族8人、蒙古族6人、黎族6人、侗族4人、瑶族4人、白族4人、彝族3人、土族3人、拉祜族3人、藏族2人、景颇族2人、仫佬族2人、傈僳族2人、羌族2人、哈尼族1人、傣族1人、佤族1人、毛南族1人。主要散居在随北各乡镇,回族主要聚居于万和镇新城回族居委会、小林镇小林店村四组、大洪山风景区珍珠泉村。
广水市有22个少数民族,1300人。其中回族1042人、土家族83人、壮族58人、苗族33人、布依族13人、满族10人、瑶族9人、维吾尔族7人、彝族7人、哈萨克族6人、黎族6人、蒙古族5人、侗族5人、畲族4人、藏族2人、白族2人、拉祜族2人、土族2人、水族1人、羌族1人、仡佬族1人、阿昌族1人。主要散居在市区,回族大部分聚居在广办工新街。
随着城市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活跃,随州市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每年的流动量大约在3000人次左右。
随州市现有2个民族居委会,即随县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新城回族居委会、广水市广办工新街回族社区居委会。 (二)生活状况
随州散居的少数民族,由于从事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也不尽相同。人数较多的是回族,而且定居历史较早,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基本属于因就业和婚姻关系迁入,其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基本与汉族同化,生活水平与汉族无异。因此这次调研主要走访了回族群众,调研报告也主要反映回族群众的生存状况,并针对其生产生活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总体来看,回族群众生活水平发展不平衡。一是极少数回民兴办产业,生活富裕;大部分回民人均年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当地居民相当;还有部分回民生活水平偏低,有的甚至相当贫困。二是随县、曾都、广水回民生活水平依次处于递减状况。随县回民生活处于中等水平,居住在集镇的还略高于周边农民;曾都区回民与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基本持平;广水市回民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平均水平,2011年广水市城镇人均收入15000元,农民人均年收入7025元,而回民人均年收入仅为6500元,生活在工新街的回民收入水平更低。全市回民有困难户119户,360人,其中特困户50户,140人,主要集中居住在广办工新街社区。
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反映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收入低。回族群众就业率低,相当一部分回民无固定职业,收入来源少,生活比较困难。工新街回民因为大部分是沿京广线流入定居的,非土著居民,没有土地,没有资产,主要靠经营传统手工艺如熟食、屠宰牛羊、小商品零售、外出打工等维持生活,收入结构单一、收入增长缓慢。如贫困户李爱蓉,无文化,无技能,一家三口靠低保生活,每月260元,没有其它生活来源。还有一家特困户,自己垒的房子,唯一的财产就是一只小羊。
二是基础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广办工新街回民居委会,紧挨京广线东侧,既非农村,又非城区,历史上靠为铁路搬运沙石为生,也曾经办有十几家加工企业,后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全部破产淘汰,因而基础设施建设还处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水平,街道路面近一公里,年久失修,无排水设施,消防设施不健全,住户拥挤,旧房危房多,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社区内厕所排污不畅,环境恶劣,与周围群众相比,落差很大。新城回族居委会,道路狭窄,人畜共住,也有不少旧房危房。基础设施落后直接影响到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住房面积小,房屋质量差,群众对此很不满意。工新街回民组长毛秀英,一家三口住房面积仅26平方米,还是租住铁路的公房。低保户李爱蓉,家中3口人,目前租住别人的房子,面积仅20余平方米,居住条件十分困难。
造成贫困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层次低。虽然目前有各种优惠政策,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但绝大多数孩子由于语言、宗教、习俗及家庭条件等原因,仅接受义务教育后便放弃继续学习,劳动技能偏弱,只能从事一些苦、累、脏的工作,结果导致收入低下,发展缺乏后劲。据广水市统计,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110名,这其中还有很多是从外地迁入就业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聚居地少数民族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远远低于10%。二是地域偏僻。随州市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数聚居在与河南省交界的广水广办、随县小林、随县新城等边远乡镇或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本身经济不发达,加之聚居区内的少数民族都是由外地迁至,一穷二白,大部分少数民族家庭以传统农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增收难度大。三是思想观念陈旧。由于受风俗习惯的束缚,传统小农经济和信息闭塞的影响,少数民族家庭往往对改善家庭状况、提高经济收入缺乏决心和信心,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头脑,人际交往和职业流动局限在少数民族范围内,导致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缺乏内在驱动力。四是缺乏创业资金。由于生活较困难,可供用于融资的抵押物少, 难以获得创业用的资金。例如广办工新街的回民群众想建一个牛肉加工企业, 但缺乏资金,至今无法建设。五是引导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政策和举措,但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少数民族企业由于市场变化都趋于改制破产,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少,加之专门针对散居少数民族帮扶的专项资金缺乏,少数民族工作基本处在维持稳定阶段,推进难度大。 (三)产业发展情况
随州的少数民族中回族主要以种植业、牛羊养殖业、屠宰、餐饮等体力劳动为主。其他少数民族以从事教育、医疗、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为主。城区流动人口中,从甘肃省流入的回族群众以从事兰州拉面为主、从新疆流入的维吾尔族群众以烤羊肉串为主。
全市现有少数民族企业一家,即广水民族金星贸易公司,原为广水民族大厦,现由集体改为民营,有固定资产300多万元,安排了30余名回民就业。共有清真餐馆16家,其中广水市区一家,小有规模;小林镇回民村依托312国道,兴办回民餐馆15家,以过往的少数民族司机为消费对象。养殖业以养羊为主,小林养羊大户方勇循环养羊1000只,年收入50万元,并带动10余户养殖致富,每年循环养羊4000余只。新城回族居委会全年销售清真牛肉8万公斤、羊肉4万公斤,年纯收入25万元。 (四) 政府扶持发展情况
历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始终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为重点,以帮贫济困、改善民生为目标,千方百计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市委制定下发了随州市《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随发〔2006〕7号),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二是扶持引导发展经济。各地政府充分利用当地优势,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随县积极引导新城回族居委会回民发展养羊、养牛、养鱼、香菇种植等特色产业,万和镇政府从邻近村协商划拨100亩山场给他们发展经济林,筹集5000元资金发展生产,目前126户回族群众中有5户从事餐饮业、8户从事运输业、12户从事养殖业(其中养牛50头以上的5户、养羊50只以上的8户)、30户种植香茹木耳。小林镇政府引导回民采取循环养羊的办法发展养殖业,注重发挥养羊大户的作用,帮助组建养羊协会,为回民同胞提供技术指导和销售信息,使小林养羊规模不断扩大。
三是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如随县民宗局积极向省委统战部争取“海联会卫生室”项目,为新城回族居委会落实卫生室配套资金2万元,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向省民宗委争取少数民族公益性资金,为全县2个清真寺无偿配备了冰棺,总价值2万元,为小林清真寺争取5000元配套设施资金,以解决当地回民正常宗教生活需要;以结对帮扶的方式,寻求林业部门支持,为新城回族居委会落实200亩荒山绿化项目,落实树苗5万株,到位资金4万元;以旅游资源开发为载体,申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随县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区新城“民族一条街”项目。广水市投资30余万元,兴建广办工新街回族社区办公楼;拨款15万元维修清真寺;拨专款20万元帮助12家少数民族家庭维修房屋,改善居住环境;划拨3亩山地作为回民义地,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帮助广水民族大厦改制,使其良性运转。曾都区政府设立少数民族资金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四是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政策。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散居地区少数民族政策,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落实政治待遇。提拔重用少数民族干部,全市现有副处级1名、科级8名;安排19名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落实少数民族考生中考、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及时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优录手续;为贫困少数民族大学生争取民族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关心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生活,在随州职院专设清真专灶解决穆斯林学生的清真饮食问题。三、重视发展文化、卫生、教育等公益事业,在享受同行待遇的同时给予照顾。如万和镇政府投资改善新城小学办学条件,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小林镇政府在小学布局调整时保留小林店高小,极大地方便了回民子弟就读。四、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全市少数民族居民都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都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办理了城乡生活低保。五、通过整修清真寺、解决回民土葬墓地等问题,满足了回民群众的要求。六、关心困难群众,每逢重要节日,坚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送物资,送温暖。七、积极帮助甘肃回民、四川地震灾区藏民、新疆维吾尔族等地的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在随州的经营纠纷,提供经济、法律援助,让远来的少数民族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1_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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