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行:神农后裔立农家学说
许行,(约公元前372年~289年),战国时代楚人,(战国时,随已被楚所灭,许行或为楚之随人),东周战国时期著名农学家、思想家。约与孟子同一时代,在《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者许行》,所以被归为农家,后世也将许行视为先秦时代农家的代表人物,但因其著作遗失,没有流传于世,详细思想内容与其他事迹皆不可考,只有从其他古籍来侧面了解这位神农的传人。
许行生于楚宣王至楚怀王时期。依托华夏始祖神农氏“教民农耕”之言,主张“种粟而后食”“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带领门徒数十人,穿粗麻短衣,在江汉间打草织席为生。
据《孟子·滕文公上》得知他与孟轲同时。孟轲在滕国时,许行曾“自楚至滕”。滕文公根据他的请求给了他一片可以居住和耕种的土地。许行有门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儒家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陈辛经宋到滕,“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可见许行的学说在当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滕文公元年(公元前332年),许行率门徒自楚抵滕国。滕文公根据许行的要求,划给他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经营效果甚好。大儒家陈良之徒陈相及弟、陈幸带着农具从宋国来到滕国拜许行为师,摒弃了儒学观点,成为农家学派的忠实信徒。同年孟轲游滕,遇到陈相,展开了一场历史上著名的“农”“儒”论战(《孟子·滕文公》)。
许行农家思想的核心是反对不劳而食。他以农事为主业,同时也从事手工业生产,他还意识到市场货物交换的重要作用,并对物价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认识。许行以其独到的农家思想见解和实践活动,对后世的农业社会和农业思想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近来,有学者认为《神农》一书为许行所作,史学家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农家类,首列“《神农》二十篇”。班固自注说:“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而语焉不详。但就许行的言行思想,与《神农》一书,多有一致。
人们向来认为仅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以此基线,将《孟子·滕文公上》中所反映的许行的农业观与《吕氏春秋》保留的《神农》的农业观作一对比,借以推断《神农》的作者。通过《孟子》所反映出来的许行的农业观,就是力倡君民并耕。《孟子·滕文公上》记:“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滕君则诚贤君也;虽然,未闻道也。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歹食)而治。今也滕有仓廪府库,则是厉民而以自养也,恶得贤?’”许行坚决主张统治者在治理民事的同时,应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一起参加生产劳动,这样才能称得上是贤良的统治者。如果依赖榨取农民的生产品来供养自己,就不配称为贤良的统治者。这是他极端平均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刘玉堂:《〈神农〉作者考辨》,《中国农史》1984年第3期。无独有偶,许行君民并耕的思想,在《吕氏春秋》得到了完整的体现。该书屡次提到君民并耕,其主旨同许行的观点如出一辙。如《吕氏春秋·上农》说:“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业。”并主张后妃亲织:“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丝茧之功,以力妇教也。”前文还征引过类似的记述:“故身亲耕,妻亲织,所以见致民利也。”《吕氏春秋·爱类》。前文已论证《神农》与《吕氏春秋》论农篇之间的传承关系,许行的农业观又恰恰同《吕氏春秋》论农篇反映的农业观不谋而合,这种看似“偶然”的巧合,很难不使人对许行与《神农》一书的作者产生必然的联想。
君民并耕的观点,也不仅仅保留在《吕氏春秋》中,其他文献也不乏记载。《尸子》说:“神农氏夫负妻戴,以致天下。尧曰:‘联(朕)之与神农,犹旦之与昏也。’”《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尸子》。又称神农氏“并耕而王,以劝农也”《北堂书钞·帝王部·务农》引《尸子》。《淮南子·齐俗训》说:“故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艺文类聚》引《淮南子·齐俗训》。《尸子》和《淮南子》,《汉书·艺文志》皆列入“杂家”。其中所记,多博采之于各家之书。《尸子》,相传为尸佼所著,恐不确。《汉书·艺文志》班固自注:尸子,“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尸佼为商鞅的老师,又曾参与商鞅变法的策划,说明其政治、经济主张与商鞅应无大异。而前文曾论及商鞅坚决反对“行神农之事”《商君书·算地》,而《尸子》力主行神农氏君民“并耕”已于上所述,假定《尸子》为尸佼所著,岂不是自相矛盾吗?由此可见,尸佼虽略早于许行,《尸子》却略晚于《神农》,原因是《尸子》显然系后世人伪托,不然何以会违背尸佼的思想主张呢?事实上,《尸子》不仅在君民并耕方面与《神农》的主张相同,甚至连用词也无大异齐思和:《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年版,这只能理解为《尸子》的作者转录了《神农》之言。《淮南子》成书于汉代,不仅在时间上晚于《神农》,且系楚人后裔在楚故地主持纂集,转引诞生于楚地的楚人著作《神农》,则更是顺理成章的事。
《孟子·滕文公上》称:“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人们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见仁见智,而分歧的焦点是对“为”字的诠释。历来注家多将“为”字释作“治”焦循:《孟子正义》。或“研究”杨伯峻:《孟子译注》,我们以为欠妥。先秦时期,“为”字一般作“替”、“做”、“伪托”或“称道”解,如“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孟子·尽心上》。尽管有时也有作“治”解的,但这时的“治”宜释为“治理”,如“为政”即指治理政事,而不能与研究等量齐观。“为”字作“研究”解,多出现于魏晋以后。上引《孟子·滕文公上》中的“为”,当作“伪托”解。且班固也说是先秦诸子“托之神农”所作《汉书·艺文志》。这不能说不是《神农》为许行假托神农所作的又一证据。
《神农》为许行假托神农而作,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特产”。春秋战国之世,人们笃信文化以古说为甚,所谓“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史记·五帝本纪》,“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淮南子·修务训》。世风所及,连孔子、墨子和孟子皆开口称尧,闭口道舜,以至韩非讥讽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韩非子·显学》。既然孔、墨、孟诸子能言必称尧舜,许行为什么不可以言必托神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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