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othyxie
发表于 2015-6-12 15:11
就为这事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大家都让一步
醉等风起
发表于 2015-6-12 15:18
本帖最后由 醉等风起 于 2015-6-12 15:30 编辑
狗小周 发表于 2015-6-12 13:10
你就是一个做传销给人洗脑的货
有图为证
只能呵呵,,
另:你不会是那个周小狗吧?不会也为我开专栏吧?这样出名了之后怎么办?很是激动啊{:1_557:}
醉等风起
发表于 2015-6-12 15:22
狗小周 发表于 2015-6-12 13:13
没文化不是你的错,用ID做广告就是你的错
不好意思,我见识短,不知道你是那一位?我只想说如果我的帖子或者什么其他的有违规的地方,请指出来。我会用心的改正。但是请不要人身攻击。你认为我的回贴没有营养我接受,可能我学习少了,我还是希望大家可以文明的讨论一件事情。